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春節(jié)期間,由葉茂中策劃的趕集網廣告在央視和各大衛(wèi)視“橫空出世”,而且廣告也著實讓人眼前一亮,一個是因為廣告本身的創(chuàng)意不錯;二則是因為互聯網企業(yè)在央視和衛(wèi)視如此規(guī)模的廣告投放也讓人吃驚。我想,現在大家對這個廣告已經很熟悉了:廣告中,姚晨騎著小毛驢去趕集——趕集啦,趕集網,找房子、找工作、找裝修,找寵物、找保姆、找搬家,買賣二手貨——趕集網,啥都有。
很久沒有看到大師們的巨制了,就在我們?yōu)槿~大師能策劃出這樣一個簡潔、有趣、有吸引力的廣告叫好的時候,它卻陷入了一個讓人啼笑皆非的“陷阱”。那就是大眾媒體上密集傳播的趕集網,大家卻記住了趕集網中姚晨
牽住的那頭驢的形象,而就在與此同時,有互聯網企業(yè)馬上注冊了“趕驢網”, 幾乎一夜之間,“趕驢網”的百度指數就從幾十飛漲到了上千,這讓趕集網哭笑不得:一個花費了4億的廣告卻轟出一個“趕驢網”。其互聯網廣告口號是:趕驢網,啥沒有? 趕集網引發(fā)的連鎖效應,只能說明,傳統(tǒng)媒體的傳播依然很有威力,但互聯網產品的規(guī)律似乎跟傳統(tǒng)媒體的規(guī)律差別很大,一著不慎就成就了“趕驢網”的風生水起。如果放在過去十年,這樣的事情是絕對不會發(fā)生的,就算大家覺得趕集網很“趕驢”,但也沒有搜索、互動、分享的平臺,也就是說,不能改變消費者之間的傳播模式,對傳播產品只能被動接受,不能互動和分享。而現在趕集網一出來,大家覺得不像趕集,而像趕驢,就會上網搜索,然后進行分享,再創(chuàng)作••••••
這是互聯網的傳播模式,不同于以前傳統(tǒng)媒體的傳播模式!
互聯網時代的傳播模式
傳統(tǒng)消費心理服從AIDA模式,A為Attention,即引起注意;I為Interest,即誘發(fā)興趣;D為Desire,即刺激欲望;最后一個字母A為Action,即促成購買。即,把顧客的注意力吸引或轉變到產品上,使顧客對推銷人員所推銷的產品產生興趣,這樣顧客欲望也就隨之產生,最后再促使采取購買行為,達成目標。這是傳統(tǒng)的消費者購買心理的全過程,但在互聯網時代,這個模式實際上已經發(fā)生了變化!
在互聯網誕生之后,隨著電子商務的興起和高速發(fā)展, 針對互聯網與無線應用時代消費者生活形態(tài)的變化,而提出的一種全新的消費者行為分析模型。該理論重構了網絡時代的消費者行為模式。由傳統(tǒng)的AIDA模式
。ˋttention 注意、Interest 興趣、Desire 欲望、 Action 行動)逐漸向含有互聯網特質的模式轉型。兩個具備網絡特質的“S”——search(搜索),share(分享)的出現,指出了互聯網時代下搜索(Search)和分享(Share)的重要性,而不是一味地向用戶進行單向的理念灌輸,充分體現了互聯網對于人們生活方式和消費行為的影響與改變。網絡時代傳播主體和傳播方式的改變催生AISAS模式。這就是國際著名的4A廣告公司電通所提出的AISAS理論!
在這當中,非常重要的2個“S”出現了,那就是搜索(Search)和分享(Share)。這跟傳統(tǒng)的消費者購買心理和行為有著本質的區(qū)別。如:看電視偶然注意(Attention)到了趕集網的廣告,特別是那頭“驢”,但以為姚晨是在“趕驢”,你會帶著興趣(Interest)在搜索引擎搜一搜“趕驢”,看看這是什么產品以及介紹和網友對此評價,如果覺得評價都不錯,便會產生會選擇購買(或者上這個網站看看)(Action),使用一段時間,不管是好壞,很多消費者會將自己購買或者使用的過程發(fā)到網上進行分享(share)!
大家說趕集網花了那么多錢,最后捧紅了“趕驢網”,其實,葉大師也很冤,他制作了一只簡單、有效的廣告,但沒有考慮到互聯網時代傳播的規(guī)律,因為才會產生所謂的為“趕驢”做嫁衣的尷尬局面!
精心策劃的“局”?
與網上形成的熱火朝天的批評和質疑聲音所不同的是:有專業(yè)人士認為(是水軍也難說)這是一次有“預謀”的策劃,叫做“整合營銷傳播”。文章說:趕集網這一次玩得更像是有策略的整合營銷。營銷首先通過多媒體、多平臺,線上線下相結合的廣告投放吸引受眾的注意,從而提升品牌的知曉度;然后經由事件討論將受眾的注意力帶回互聯網,引導受眾對事件進行搜索,提高受眾對趕集網的了解程度,使更多潛在用戶變?yōu)槭褂糜脩;最后由網友的原創(chuàng)與自傳播提升品牌的形象與內涵,提升用戶的忠誠度。后面兩個環(huán)節(jié)雖然看似偶然發(fā)生,卻相互銜接有序。不論從數據上還是受眾的反響上來評價,趕集網的這一次整合營銷方案都稱得上是成功的!
看到這樣的“整合營銷”和“策劃”,我等大笑三聲——有這樣做局的嗎?花了4億,就為了取得花200元注冊“趕驢網”的相互炒作或者引起話題,你當網上的看客都是“小白”嗎?難怪有人說:趕集網花了4億元,而百姓網就注冊了一個趕驢網域名,花了才200元,就獲得了4億元的千分之一的效果,這性價比也太高了。你還別不信!
如果真的是精心策劃的所謂的“局”,那趕驢網應該是趕集網自己注冊的才對,如果花了那么多錢,給競爭對手做了廣告,而且還做得如此之好,只是自己還嘴硬,不承認,還說對手不值一提,那就太“酸”了點了?纯蹿s集網CEO楊浩涌怎么回應質疑:“看到最近的報道和同行關于趕驢網的動作,我的觀點是:沒必要。這個詞占了整個搜索流量的千分之一不到。作為企業(yè),更多應該關注產品用戶體驗和公司長期發(fā)展戰(zhàn)略,而不是一些小技巧,帶來了幾百個用戶,同時傷害了品牌。說的再過一些,就是域名是kaixin又能怎樣?過了幾年,有誰還記得這個趕驢網?”對于這樣的回應,我們要看到,做營銷、做品牌,你趕集花了4個億,人家“趕驢網”東家百姓網僅僅花費了200多元的注冊費就做個一次幾乎千萬級的推廣,對比而言,你還要說什么好呢?如果神馬“趕驢網”是浮云,我只想說,那你還在百度上做“趕驢網”關鍵詞搜素干什么呢,你不是不怕嗎?既然是你自己做的“局”,何不做得更好一點、更精密一些!
趕集網廣告“杯具”的幾點啟示
第一,這是營銷上“敏銳”的最好詮釋。所謂敏銳并不是某一個身處行業(yè)外或者企業(yè)“外面”的人能夠推斷或者忽然看到的那種“機會”,如果不對行業(yè)的規(guī)律有充分了解,要做到敏銳如“趕驢網”的成功,除非他是“神仙”。
第二,互聯網有互聯網的規(guī)律。這個規(guī)律主要特征就是“搜索”和“分享”。從趕集網的廣告創(chuàng)意、策劃來看,其廣告做的已經很好了,可惜的是,碰到的是互聯網產品,我們不能苛責葉大師了,畢竟,時代發(fā)展太快,傳播的規(guī)律已經不一樣!
第三,既然已經出現了這個“杯具”事情,那就不要掩蓋真想,要遵循互聯網產品的規(guī)律,力求真正做到與網民的 “分享”,讓大家來討論和評價,而不是“死要面子活受罪”式的不認輸。
第四,趕集網的廣告?zhèn)鬟_給我們的信息似乎還有:傳統(tǒng)媒體的威力仍在,以后也將會長期在,這就看我們怎么去做,怎么跟互聯網進行結合達到我們的傳播目的和品牌塑造的目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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